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
2020-06-10 09:41:26
蘇德勞務有限公司
222
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
1. 法律概念不同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依法所確立的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務關系是指不構成勞動關系的,一方提供勞務,一方支付報酬的民事關系,如家庭與保姆之間,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關系等。
2. 用工主體不用
勞務關系可以建立在自然人與自然人或者自然人與法人組織之間,而勞動關系一般只建立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與自然人之間。
3. 薪酬待遇不同
與勞動關系相比,勞務關系中勞動者不享有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待遇。
4. 合同約定不同
在勞動關系中,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對合同期限,試用期,工作時間,社會保險,福利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進行明確規定,而勞務合同中,往往之約定報酬。
5. 適用法律不同
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合同期,試用期,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由《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來調整,在勞務關系中,一般用工期限比較短,具有臨時性,2021年1月1日起由《民法典》來調整,目前仍由《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來調整。
6. 隸屬關系不同
勞動關系從用工之日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人格上的從屬性和經濟上的從屬性。勞務關系中,雙方為平等的民事主體,不具有身份上的從屬性。
7. 法律救濟不同
勞動關系產生的勞動爭議適用和解,調節,先仲裁后訴訟的處理機制,勞務糾紛為一般的普通民事糾紛,適用普通民事訴訟程序處理。點擊獲取工作信息及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