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的最新規定
2020-06-10 08:26:03
蘇德勞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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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的最新規定
在市場經濟的推動下,為促進企業與聘用員工的發展,國家相關部門會定期更新新的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的頒布一半為維護企業有效快速發展,一半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有關勞務派遣的法律規定
1. 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公單位的協議與雙方的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了雙方的法律責任,勞務派遣單位違法本法律規定的,由勞動行政不問和其他有關主管本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 派遣單位的義務:雇主義務,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
3.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旅行的義務: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須的培訓,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4. 勞動派遣單位不的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5. 用歐諾個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動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6.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蘇德勞務勞務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