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無償提供勞務服務要不要繳稅
2020-06-04 14:10:42
蘇德勞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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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提供的無償服務,需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是以視同銷售處理嗎。
無償提供的服務可不可以視同銷售?首先,企業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勞務,不論是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還是服務,都應該視同銷售。《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勞務是指企業從事建筑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金融保險,郵電通信,資訊經紀,文化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餐飲住宿,中介代表,衛生保健,社區服務,旅游,娛樂,加工以及其他勞務服務。因此,在企業所得稅上,企業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勞務,不論是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還是服務,均應當視同銷售。
在什么情況下不視同銷售,按照稅法的規定,目前,委托加工或外購的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不屬于視同銷售,二十銷售行為,對于這兩項業務會計上也是要有確認收入的
